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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人获刑!遵义法院集中宣判危害社会治安重点案件

2023-08-19 11:37:56 来源:百度新闻

为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案件的打击力度,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近期,遵义法院进行了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相关案件第四批集中宣判,本次集中宣判案件共144件216人,其中,电信诈骗及其关联案件85件136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71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3人,无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

自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遵义法院以常态化扫黑除恶为牵引,对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等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审判,彰显人民法院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坚定信心和鲜明态度。全市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目标和内容持续发力,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平安遵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关资料图)

案例1

2023年4月20日0时许,被告人谭某在遵义市汇川区深圳路茅草铺客运站前,将李某临时停放在人行横道上电动车储物筐内的2部蓝色手机(苹果13promax、vivo 牌手机)盗走,后将苹果手机以5500元卖至红花岗区外环路春天堡某数码店,vivo 手机留作自用。经价格鉴定中心认定,2 部手机价值共计6360元,案发后追回被盗两部手机归还被害人。

汇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全案事实及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例2

2023年1月13日,被告人高某受到朋友(另案处理)邀请,在江西省南昌市某地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4名陌生男子洗钱,约定报酬是过账流水的3%。经查,高某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支付结算,高某从中获利1000元。

播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在明知不能出借银行卡的情形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获利,帮助他人转移上家的犯罪所得,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全案事实及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案例3

2022年10月、12月,被告人卢某某经陌生男子介绍,多次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等支付结算账户帮助他人进行违法犯罪资金结算活动。之后,卢某某在银行柜台、ATM机取款、支付宝转账给他人,并从中非法获利。

绥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转移资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全案事实及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原标题:《216人获刑!遵义法院集中宣判危害社会治安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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