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速讯:如何根治旅途中强制消费行为
【资料图】
旅游是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后超出生存需要的一种高级消费。旅游是一种消费,也是一种享受。
社会上有些旅行社推出所谓的低价游,以此来吸引游客。低价游本身没有错,甚至有些老人多次参加低价游。对此无可指责,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高收入,旅游也不是高收入者的专属,低收入者也有追求享受的权利。但有些旅行社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来吸引游客,在旅途中再设置二次消费,甚至是强迫消费,引起人们极大愤慨。如何根治这种恶劣行为呢?
有人说应该设定一个最低价格,严禁以低于成本价格揽客,以此保证正常旅游秩序。但是这最低价格怎么核算?因为采购价格不同,旅游产品报价不可能完全统一。比如同样的旅游行程,这家旅行社报价1000,另一家旅行社报价950是不是低于成本价?如果950不算低于成本,那又一家旅行社报价900算不算低于成本了?这个成本很难核定。
有人说对强迫游客消费的导游严厉处罚。以前多次发生导游强迫旅客消费事件,也都是这样处理的,甚至吊销导游证,实际结果如何大家都知道。导游只是旅行社赢利计划的执行者,你今天处罚这个导游,明天旅行社又让另一个导游干同样的事情。现在导游入职门槛很低,导游有的是。处罚导游一方面是旅游管理部门的懒政行为,用处罚导游来缓解社会舆论压力,而不去查找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处罚导游只能是让旅行社找到个把责任转嫁到导游身上的借口:责任不在旅行社。下次让别的导游干同样的事。
那如何才能根治旅途中强迫消费行为?唯一答案是对涉事旅行社严厉处罚,而不是大张旗鼓地宣扬对导游的惩戒。
有人说强迫消费是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那你太天真了。首先导游是旅游社指派的,是职务行为,导游出问题旅行社担责无可非议。这样才能促使旅行社安排优质导游。
其次旅行社其实对每个导游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心知肚明。但低价游旅行社更看中的是导游的创利能力。旅行社低价组团,如果导游不能在旅途让旅客二次消费,旅行社是必定亏损的。低价游旅行社在委派导游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导游能不能为旅行社创造效益,至于导游的服务态度和讲解水平根本不去考虑。严历处罚旅行社才会使旅行社安排导游时不仅仅从旅行社创收方面考虑,还要从游客方面考虑。
另外,现在很多低价游旅行社基本上不给导游支付相应工资,把游客消费金额与导游收入挂钩,变相怂恿导游强制消费。处罚旅行社更是理所当然。
导游是自由职业,除带团期间外基本上与旅行社没有太多关系。对导游的严厉处罚旅行社根本不在乎,对旅行社也起不到震摄作用。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的包括强制消费在内的任何问题,只有通过对旅行社的严历处罚,让旅行社端正自己的行为并自觉严格把控导游这一关,才能促使旅游回归正常,促使旅游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消费行为